各学院、各位教师:
为进一步深入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,深化产教融合、产学合作、协同育人,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人才培养改革,教育部将继续实施2021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,现面向企业征集项目。
一、项目类型
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六类:
1.新工科、新医科、新农科、新文科建设项目;
2.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;
3.师资培训项目;
4.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;
5.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;
6.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。
二、重点支持方向
本年度重点支持人工智能、数字经济、机器人与装备制造、新能源智能农业、智能医学、新文科等方向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,具体可参考“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21年项目指南导引”(详见附件)。
三、合作企业条件
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且成立至少2年,注册实缴资金原则上在500万元以上,参与项目企业每批次提供的实际支持资金总额不少于50万元。其它条件详见附件(“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2021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函”)。
四、有关要求
请各学院、各位老师结合教育部文件精神和2021年度拟与合作企业开展的合作、共建内容,主动联系相关合作企业,提前介入项目的设计与申报工作,争取在2021年该类项目中获得更多、更深入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机会,进一步推进学校与企业合作育人、互利共赢。
联系人:陈东晓 沙岫
联系电话:62269055 67853073
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
2021年6月10日